點擊查看文件:廣東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辦法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了《廣東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并將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為了規范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和車輛通行行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提高服務質量和通行效率,維護高速公路使用者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的合法權益,《辦法》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及其服務區、收費站等場所的運營管理。
應對高速易堵路段等制定相應的疏堵方案
在路網運行管理方面,《辦法》明確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路網運行情況,提示交通管制、安全出行、氣象等信息。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對高速公路容易擁堵的路段、特長隧道、特大橋梁、互通立交、收費站、服務區等重點區域,制定相應的疏堵方案,并適時調整。
除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重大交通事故,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外,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不得關閉高速公路的收費站、服務區。
應提供多種收費服務方式,推廣電子不停車收費
聯網收費管理方面,《辦法》明確實行聯網收費的高速公路應當提供多種收費服務方式,推廣電子不停車收費。高速公路使用者對所交納車輛通行費存在爭議的,可以向結算機構、發行服務單位或者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等提出,由結算機構會同發行服務單位、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及時予以處理并反饋給高速公路使用者。
收費站管理方面,《辦法》明確未安裝電子不停車收費通行介質的車輛,不得駛入電子不停車收費專用車道。
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出現無法正常收費等特殊情況時,收費站工作人員應當使用移動收費終端及時處理,或者將車輛引導至收費廣場處理,保證收費站的通行秩序。
高速公路使用者在收費站對車輛通行費交納等存在爭議的,應當按照收費站工作人員指引至相應場所處理,不得故意堵塞收費車道、擾亂收費秩序。
服務區逐步提供購物、餐飲、住宿、汽車維修等服務
服務區管理方面,《辦法》明確高速公路服務區應當在高速公路通車時同步為高速公路使用者提供停車、休息、如廁、開水供應、加油、充電等基本服務。鼓勵高速公路服務區結合旅游休閑、農副產品推廣、物流客運等拓展豐富服務內容。高速公路服務區應當結合交通量增長等情況逐步提供購物、餐飲、住宿、汽車維修等服務。